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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公布,明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法条本身几乎是全球最严格的立法规格,没有什么可多说的。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中国一向在这类问题上都是全球最保守、最谨慎的国家之一。
但很多人对这法条修订的反应倒是很值得说几句。
这是特指一些阴阳怪气的言论。
众所周知,我是一向坚决反对任何阴阳怪气行为的——有话直说,不要装神弄鬼。现在撇开阴阳怪气本身的猥琐性不谈,只谈这些阴阳怪气的诉求本身——这是在诉求什么?
是诉求完全取消一切器官移植,让这些病人全部去死吗?还是诉求改法条?那么要改成什么样?能不能直接说个更好的版本来听听?
至于不停的暗示“有某种合法手段可以绕过管制”,这是要主张什么观点?要立一种没有任何可能办法哪怕疑似的绕过的法律?比如怎么立?来,笔给你,你来写一条没有任何办法可以绕的法条给我看看?
这就像劳动法规定不得超标加班,员工拿到超标加班的凭证可以起诉企业——结果台下阴阳怪气“那我们企业加班从来不留凭证”。
那你啥意思?是要劳动法删掉“不许超标加班”这条?还是要删掉“需要提供超标加班的证据“这条?
来,你要删掉哪条?删掉哪条你更满意?
还是说你在主张“因为有合法手段可以绕,所以不如废除一切法律”?
老实说,不断的有人鼓吹、售卖这类极其廉价的、实则是扯淡的庸俗的真空中的正义观,这不奇怪,因为总有一些人爱买入、爱奖励这样的行为。有利可图,当然总有人无视廉耻——廉耻也是可以再定义的嘛。
真正值得反思的,是什么时候你自己才能长大点,停止做这种愚蠢而无效的自毁行为?
不错,这是自毁行为。
因为你自认为认同这类“智慧的洞察”会让人对你的思考深度感到赞叹,但在实际上你却会在真正管理组织、领导团队的人眼里被打上“思想幼稚且脱离实际、没有反思和独立思考能力,极易因无意识的情绪而受人利用”的烙印。
你不知道被打上这样的印记,对你是多少年的惨烈代价。这些年里你注定要冷板凳坐穿,被所有人当透明背景。
而人要对你做这判语,只需要你说几句这种不负责任、不过大脑的蠢话。
为什么每次谈恋爱对方父母就是坚决反对?为什么什么机会都轮不到你?为什么提拔总是别人?
因为你不但看不出这类话有多不负责任、不知好歹,还给它们点赞。
吹毛求疵,讽刺世界不如理想完美,这算哪门子智慧?
达到这种水平,甚至不需要识字。你在炫耀一种连识字都不需要就能达到的“智慧”,还在指望人家赞叹、夸奖。
这是一种负智慧。
越炫耀,你的品牌价值越低。
一些阴阳怪气的人的主要观点是:默认生前没有明确表达捐赠意见的人死后是否捐赠取决于家属,于是自己给自己设想了一个“家属和器官需求者串通谋害自己分器官”的黑暗前景。
然后开始高唱“不敢结婚”。
这么说吧,如果这就会导致你不敢结婚,那么你估计没有这条法律也结不了婚了,
因为根据同一原理,你的遗产现在就是这么处置的。
你大概也不敢买那种受益人是配偶的保险——对方买了怎么办?
也不敢让配偶接触家庭财务。
也不敢让配偶决定旅游目的地。
甚至不敢让配偶接孩子——万一人家把孩子带走消失了勒索探视费咋办?这还是法律空白呢。
这还有无防护性关系可能感染被隐瞒疾病问题,还有莫名背上共同债务问题。
是的,你们的担心很有道理,但你们还指望靠政府立法、靠警察叔叔站岗来解决你们的“结婚恐惧”,你们自己想想可不可行。
没这个胆子,那就安全而孤独的默默消失吧。因为你不管怎么哭喊,你也不可能喊出一个能帮你解决这种程度的恐惧的法律或者政府来。
道理很简单,一个能帮你解决到“**这个程度”**的法律、行政体系所需要的成本,把你的遗产全部全没收、器官全卖了去交税都养不起。
人活在世上,总不能一点勇气都用不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