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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突然火起来的“飞盘媛”?
“以社交、展现魅力获取交往机会为目的参与体育运动”如果属于“不道德”,那么非职业运动员有几个人有资格上球场?
这个行为没看出来有任何法律或者伦理上的问题,这中间有谁的合法利益、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
它会成为一个问题,本身才是一个问题。
这意味着有人单方面的认为其他人在法律义务之外对自己承担着不可推卸的额外责任,不但可以自行创造这种法则,还可以单独依据这自造的法则宣判有罪,并且径直执行。
这种自动高于ta人的立法权、审判权和惩罚权是从何而来?
依据是什么?
是“我这样做了也没见谁拿我怎样”吗?
是“没有可见后果而这么做作好开心”吗?
真的没代价吗?
你这样做,很多大门会无声的对你关闭。
而荒野里很难找到吃的,且有很多猛兽。
其实,哪有什么“火起来飞盘媛”?
火起来的明明是对“飞盘媛”的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