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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确区分恨国党和反对派的区别?
如何区分批评者和假装批评的敌人?
批评者在意方案而不是缺陷。批评你一件事情,必然前提是有一条自己有把握的路给你走。如果自己手里没有准备好这条路,对你进行批评的立场就都不存在了。
所以一旦遇到你对对方的立场有迷惑,你可以问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你建议的替代方案是什么?”
ta应该立刻可以毫不犹豫的回答出来,连语塞、犹豫都不应该有,注意上面的论述——这应该是ta在批评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前提,就不应该是被问到后才现想的东西。
这里没有谈论这个方案的质量好坏、代价大小,而是仅仅谈论“有还是没有”。
我一开口问这个问题,你就应该冲口而出。你可以理解为“当被问到这个问题,已经是如同哨兵拉好枪栓询问口令一样的关键时刻”。
“你建议的替代方案是什么?”
答案不能是“批评空调还要懂空调吗”论,不能是“我也不知道”,不能是“我不管”。它必须是一个明确的,好歹有个基本人形的东西,再幼稚、再可笑也罢,它必须先存在。
没有、犹豫、失语,你挨枪子就不冤——故意穿越禁区而口令还对不过的,当然是敌非友了。
顺着这个方向前进——一个真心实意的批评者不但不会在给出替代方案上语塞,而且不会因为被询问有无证实可行性的依据而恼怒。你可以缺少这样的依据,但对方询问这个依据,无论如何也不算是对你的一种冒犯,更谈不上“剥夺说话的权利”。一被问“有什么依据可以证明替代方案是可行的”就恼羞成怒,要拿“不让说话”来“反制”,实际上是同一性质的问题。
没有这样的依据,你就老老实实的说“没依据”,这本身没什么罪,但是不允许人询问,这却是不能接受的行为。
再更进一步——真正的批评者可以被“方案虽好,但缺少有效的过渡方案”说服。这就像你提出海豚比人类更适应海洋生活,如果人类可以变成海豚就可以解决住房不足的问题。这个大家完全可以同意,问题是人类要变成海豚的过渡成本是多少?如果我们在支付这个成本的过程中直接破产,这整个计划都会失去意义。
在这个时候,真正的批评者会视为“自己的批评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回应”,即使要继续推动自己的意见,也要把精力转向“如何低成本的把人转化成海豚”的研究。但伪装成批评者的敌人却会把精力集中在“不让说话”、“不接受批评意见”上,把资源投入到打击对方的名望、破坏对方的社会影响力。
有人可能会疑惑——那么比如一名顾客要批评超市的服务,也必须要先给超市准备好解决方案吗?
那当然不用,但是这个话术里面有魔鬼。
首先,这种行为不叫做批评(critisize),而叫做抱怨(complain),其基础并不是“对你而言存在更好的解决方案”,而是“我见到过更好的表现”、“我有更高的期待”,是由顾客对供应商来做的行为。
这里就出现关键问题了——抱怨是外人的特权。
你是自己人,你就没有抱怨权,但你有组织成员的一些特权——例如知情权、参与权、提案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你是外人,事情就颠倒过来,你有抱怨权,但是后面这些权利就全都没有。
所以,一旦有人问“难道抱怨也不可以”,你就可以斩钉截铁的回答:“你是外人还是自己人?是外人,就可以。是自己人,就不行。”
何以见得?
来个最平常的对话你就能分明的感受到这个伦理规则的天然性——
父母/子女/配偶经常会对对方说“你看别人家的子女/父母/夫/妻如何如何好,你凭什么不行?”——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不含方案的纯抱怨。
而这种抱怨也经常遇到这样的当头呵斥——“那你就到别家过去好了。”
如果你只是一个顾客,我是一家百货公司,我是绝不会随便说这话的。但你是家庭成员,甚至还是因血缘而来的家庭成员,那么你的抱怨权就自动的显得如此荒唐。
规则是公平而明确的——是内人,你有内人的一切待遇,但就没有抱怨权。抱怨必须受到惩罚,如果不受惩罚,组织原则就会开始涣散和崩解,最后走向解体——父子反目、夫妻分手。谁放任抱怨行为不受处置,谁就是在任由组织受到伤害。
是外人,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难道抱怨都不可以?还非要给一个更好的方案?” 对外人,就只能回答“可以”。
注意,这个“可以”仅仅不过是“你可以不受惩罚的抱怨”——也就是你抱怨不至于挨顿打或者会因此得到打折的服务,但却决不是“你抱怨了我就要听从”。
抱歉,你是外人,我们是否要做出什么改变,这是我们内部自己的决定。我们很可能——事实上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不因你的抱怨做任何计划外的调整。
调整我们是有的,但是是按我们组织自己的程序、自己的计划来。你能接受固然好,不能接受我们只能表示遗憾,接受你另请高明。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到让所有外人无可抱怨,也没有必要追求这样低收益高风险的愚蠢目标。
但如果你回答你是内人,是组织内成员,享受了组织成员的权利,你还要再占有外人所专有的抱怨豁免权,你的行为就不可容忍了——这要么就要被理解为一个外人闯入了组织内部,有看守职责的成员要受到严厉惩处,要么就构成一种事实的背叛。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身份是中国公民的人说出某些西方人的话会得到不同待遇的原因——中国是全民所有制国家,全体国民都是同一团队的内部成员,一切矛盾首先是人民内部矛盾。
什么叫“人民内部矛盾”?意思就是你开口批评,默认就有“家里人”的全部伦理要求。
如果你开口就动用外人的特权,摆出一副“我是业主,你们都是给我打工”的心态来,你首先就要面对本能的怒火,
而西方国家的zf和它们的民众之间的关系却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顾客与服务商的关系。
西方式的“业主指着物业鼻子骂,四年换家物业做的伦理关系”,和中国的“人民与政府机关”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关系。
前者是一个组织在服务客户,后者却是一个组织的内部机构在服务组织成员。
前者是你和小区门外的小饭馆的关系,后者却是你和你家厨房的关系。
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中国所谓“言论不自由”的内在本质。
你对你的家里人,其实没有外人那种“言论自由”,这与其说是谁的“暴政”,不如说是天然如此。
西方人生活在一个个人主义的世界里,个人主义是西方式自由主义的根基和逻辑前提,这是他们的基本底色,所以ta们从根底里没有这种“全民一家”的真实意识。
就以疫情为例,我年轻力壮,我为什么要管你们年老体弱的死活?你们就是会死,也没有权利侵犯我开party和不戴口罩的自由。这样的心态对西方人是认知问题的基准,是ta们的默认伦理。这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文化缺陷,是从小到大每一天的生活里被训练、渗透的思想钢印,所以他们才会把这种“业主批评物业”的心态视为理所当然。
ta们也为此付出了对称的代价——既然对方只是物业,那么物业自然要考虑自己的运营成本、风险和利润。因此西方的政府在根本意义上是不承担无限责任的——甚至是完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这种困境就如同现在很多小区业主们吵着换了很多家物业公司,最后发现这根本不解决问题一样。要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抱怨根本无用,因为公司只会服务到保本为底线,再多的服务你无论怎么抱怨都没有意义,最多派个颜值高的前台去让你骂到心软,哄哄你拉倒。
要提高质量只有靠提高物业费到足以让很多物业公司心动,互相形成竞争。而即使是这个竞争,也仅仅存在于投标阶段。一旦签订合同,这些就全是一片空文。
西方人实际上为这种结构付出了永久的代价,这个代价会随着中国模式对它们历史性幸运的系统性超越而变得越来越明显。
将来你们会知道到底这个世界运转的到底是什么规则。是一群业主加两三个物业公司来回换、允许抱怨连天的模式优胜,还是天下一家、不容忍内部成员抱怨,只允许严守批评伦理的组织模式优胜。
很快历史就会给出答案——物理性的、以瓦特、焦耳、高斯、安培计量的答案。
简单来说,批评是一个“自己人”才能行使的特权。你是自己人,你才有可能被允许进入这个会议室来开口说话,而且你说话就要有自己人的自觉,因为这是你的话语权存在的天然前提。
你违背这个逻辑前提,而且是经过提醒还要坚持盗用内人的特权行外人之事,你被当作敌人,不应该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