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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顾其他家人反对,强迫12岁女儿在她生日那天洗碗,这种教育方式是否正确?
这里面有一个细节:
父亲决定要如何如何教育,周围家人轮番上阵劝阻,然后父亲舌战群儒,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终于还是“一一说服”,得偿所望。
这个大错而特错。
错在哪里?
错在父亲对子女的教育权,他人不得染指侵犯。
你有不同意见,只能私下建议、寻求理解和采纳,没有权利公开“劝阻”。面对这种侵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立刻下逐客令,请这些人离开,而不是逐一说服、感动、安抚。
或者不如说——在此之前没有树立起足够的认知,让周围人不敢随便起这种轻慢心,本身就是失误。
干预我对子女的教育权,形同夺子之恨,没有任何情面可讲,触动了我的根本利益,我将不计代价的让一切敢于触犯的人知道这绝无好下场。然后砍下一个人头来挂在城门上,让所有进城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城主是谁。
说服什么?谁开口,谁就请出去。亲爹亲妈也无情面可讲。断绝亲子关系也不能容你侵犯我对我自己子女的教育权。
我不会跟你解释我的教育的合理性,因为我不需要向你负责,没有义务让你满意。我既不稀罕你的遗产,在你都分不清界限的前提下,我也不在意你这些随时会越界的“亲情”。你侵犯我的主权,是你抛弃亲情在先,这只能以你认错道歉为结果。
当你把这些越权的人一一击溃驱逐,你觉得小崽子还会摔坠桌子打板凳推诿拖拉吗?ta还会不知死活硬挺到你必须在“放弃教育或者暴力强制”之间二选一吗?
哀求、说服乞讨来的教育权,天然的无效。
唯一的“例外”是配偶——配偶本来就是教育权的共享人,这可以干预,但干预的逻辑是要求先暂停,走开单独讨论。讨论出一致结论后仍然要由我来宣布。
讨论后我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改变主意,但无论如何,仍然要以我告给你的指令为准。
身为父母,要消除掉子女那种“可以用质疑合理性来拒绝执行指令”的幻觉,首先就要从把一切没有权利干预却“不经授权就尝试用讲道理说服”的其他人消灭开始。
没有干预权的人,想获得质疑权是要申请的,最起码也要有一句“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来先交申请书。不先申请、不先得到批准,就自顾自地自认为有道理可讲就有权拿出来骚扰、掳掠一番,这样的人必须被严惩。
不严惩,就会让子女养成同样的恶习——“只要我能罗织出某种不合理的论证,我就可以无视一切的权柄,别人有权也不能用”。
这种愚昧的想法简直是现代社会的思想癌症,极易在警察叫ta举起手来的时候“大声理论”而被当场击毙,在坐飞机时大声质疑空乘而被行政拘留,上级交代个任务又要理论一番,抬高一切人行使自己权利的成本。
这种人随时随地都在拿着自己心里的那一套“道理”——实则是用各种逻辑味的垃圾层层包装的赤裸私欲——打着“你总不能不讲理”的旗号侵犯所有人的自由,走到任何一处都人憎狗嫌。
洗碗不洗碗,在这个案例里根本就是极小的事。但这个“被人轮番侵犯教育权,却采用说服、安抚的手段哀求许可”的示范失败至极。
父母的尊严已经在这自以为精彩的讲解中丧失殆尽,还让子女旁观了一次“挟理侵权”的“成功实践”。
“原来没权利干预的人,只要拿出一番由头来就可以去’劝阻‘啊,被劝阻的人即使有权,也得笑脸相迎、百般辩解啊,而且看上去要是辩解不赢,有权也没用啊”。
子女在这次事件里受到的最大教育,根本就不是什么“十二岁该不该洗碗”,而是这种愚昧的、极端错误的软弱行径的肉身示范。
而且是全体动员、活灵活现,千真万确的肉身示范。
可怜这位已经将尊严挫骨扬灰的父亲还在得意于自己的口才。
这就像一个人被混混当街凌辱,却在得意自己口才了得,成功说服了施暴者满意而去一样。
完全南辕北辙,不知好歹。
父母要教给子女的最大的最首要的道理,永远是“如何争取、行使和捍卫权利”,所有的言行,首先都是父母权利的主张、行使、捍卫的亲身示范,然后才谈得到这些言行本身所承载的那些信息。
正确的方式比这方式传递的信息要重要一万倍、一亿倍。就像武术的套路实际上只是示范和训练发力、节奏、手法的题材,真正重要的是发力、节奏和手法,而不是那个“先上步、再冲拳、再格挡、再下蹲”的所谓分解动作。
“正确的方式”才是珠,而这些方式所传递的所谓“教导”才是木头盒子。
不要买椟还珠!